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多中心治理模式研究
2013-09-25分类号:F320
【部门】山东财经大学
【摘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多中心治理模式可以摆脱单纯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的困境,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正义的分配"。近年来,农村"一事一议"的决策制度是"多中心治理"理论在我国农村的制度性尝试,丰富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实现了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资金来源和权力中心多元化。但政府、市场组织、村民、非营利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在协同合作中也存在着理解错位、有限理性、参与度不足、定位不准等诸多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元治理"角色,有效履行市场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个人的合作治理责任,是疏解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困境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 农村公共产品 一事一议 元治理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协同治理视阈下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化供给绩效评价与机制创新研究”(11YJC790301)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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