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问题不只是农民权利问题——以中部某省粮食主产区三个村庄的土地调整为例
2006-10-20分类号:F301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湖北武汉430074
【摘要】通过中部某省三个村庄的土地调整显示,农村土地问题并不只是农民权利问题,而是与村组权力相关联,农民的土地权利是以村组的土地权力为保障的。村组的土地权力在当代中国农村主要表现为村组的土地调控权,这种乡村地权是当代村组得以维系的基础,是农民“成员权”意识的主要来源。在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农民土地权利与村组土地权力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农民土地权利需要村组权力的保障才能得以实现,而只有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利,村组的土地权力也才具有合法性。
【关键词】土地问题 土地调整 村组权力 土地权利
【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农村与农民问题研究”(03JZD0031)
【所属期刊栏目】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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