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射利益”到“基本权利”——公用产品二次供应、集中计量之弊端及其改革
2007-12-20分类号:F299.24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重庆 400031
【摘要】当代中国公用事业在公用产品供应过程中,普遍选择以"小区"总表为合同计量依据的计量体制,构成了变相提高公用产品价格,纵容了公用产品大量浪费。缓慢推行的一户一表改革过程视用户处境之改善为"反射利益",更贬低了法律赋予消费者要求分户计量的基本权利。对现有模式须反其道而行之,承认消费者要求一户一表的强制缔约、履约权
【关键词】公用产品 二次供应 集中计量 改革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58Z029)子课题:《社会基础服务改革成果分享机制》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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