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项目经理责权利的统一
1995-01-10分类号:F284
【部门】天津第五市政工程公司
【摘要】在重大工程中推行项目法施工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同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新兴施工管理体系。按项目法组织施工的关键是选拔项目经理,有效地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树立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中心地位,由项目经理组成高效精干的管理班子。实现项目经理责权利统一的目前最好形式是施工项目的经济承包,通过实践证明这是有效途径和最佳表现形式。
【关键词】项目法施工 管理班子 项目管理 经济承包 项目承包 项目目标 合同文件 承包合同 内部经营机制 计日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技术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