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中补偿性的合约及其作用——以中国两大汽车合资企业为例
2013-09-26分类号:F276.43
【部门】中山大学政务学院
【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向制造业的高端进军,非正规经济组织的合法性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对外贸易纠纷中的重要问题。本文将运用交易费用与合约理论,对知识产权的本质特性与法律保护的困难进行深入分析,重点介绍一种由市场主体发展出来的合约保护形式。研究结果表明,由补偿性合约与合资合约共同构成的合约安排是一种由市场自发形成的保护形式,它虽然在政府的合资管制政策下出现,但却能够对技术充分定价并实现有效监督,从而起到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
【关键词】知识产权 产权保护 企业管理 技术创新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272192);; 201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中山大学“985工程”三期建设资助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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