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若干年纳税额为限建立中小企业基本信用担保制度研究
2012-02-10分类号:F276.3;F832.4
【部门】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摘要】文章通过对目前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政策和措施的分析,认为尽管在信用区分环节花费大量费用,最终企业仍需提供担保,没有有效突破缺乏抵押物这一瓶颈。文章提出以纳税记录作为基本信用区分工具,中小企业以若干年纳税额为限,由政府提供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用节约的费用成立基本信用担保基金,承担经营风险,冲销坏账,构建中小企业风险共担和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新机制。文章还论述了这项制度构想的意义、风险及其防控。
【关键词】信贷配给 纳税记录 中小企业 基本信用担保制度 风险共担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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