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BEPS时代关联融资面对的税务新挑战——澳大利亚雪佛龙案引发的思考
2016-06-09分类号:F275;F276.7;F811.4
【部门】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
【摘要】相较购销交易、服务交易和无形资产交易而言,金融交易在转让定价领域仍处于各国税务机关难以真正深入触碰的价值链环节。国际金融危机后,跨国企业越来越多地使用内部融资代替外部融资以节省成本,而税务成本的节约也常常在金融交易中体现。在BEPS行动计划背景下,很多国家开始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深入研究和调查。2015年10月,在长达近一年的诉讼审理后,澳大利亚法院就雪佛龙集团在美国和澳大利亚之间集团关联融资税务案件作出判决,宣判澳大利亚税务当局胜诉。这一判决具有广泛影响,堪称新时代关联融资案例的里程碑。
【关键词】雪佛龙 BEPS 关联方 转让定价 跨国企业 内部融资 价值链环节 税收协定 国际金融危机 融资策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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