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权证方式下流通权的成本计算问题
2006-05-30分类号:F275.3
【部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摘要】财政部2005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18号文)关于采用权证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规定中,对取得流通权的成本计算存在不当之处,既导致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的虚增,也存在虚增投资收益的情况。另外,在发行权证时采取收取一定权证费用的情况下,对行权时权证费用的处理规定也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18号文规定,在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应当设置‘股权分置流通权’和‘应付权证’科目,
【关键词】股权分置流通权 成本计算 权证 期股权 账面价值 非流通股股东 差额部分 股票市价 缩股 暂行规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理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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