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会计处理
2008-04-15分类号:F275
【部门】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摘要】一、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区别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或从属关系。由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特征是企业在主营缴纳增值税的业务以外兼营非应税劳务,而混合销售行为的特征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
【关键词】兼营非应税劳务 混合销售 销售货物 应交营业税 分别核算 应交税费 销项税额 指一 发生额 其他业务成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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