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对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2008-03-20分类号:F275
【部门】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
【摘要】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对成本费用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为了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数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此规定了限制性开支标准。修订前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部分准予以0.5%比率在税前扣除;而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按0.3%的比率在税前扣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按不同的比率计算可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即在不超过业务收入0.5%的范围内,一律按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的60%扣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对业务招待费较高的企业产
【关键词】业务招待费 所得税法 税前列支 开支标准 成本费用 税前扣除办法 所得税税负 所得税率 林士 正比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理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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