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十年吸收台资逾十亿美元
1992-03-01分类号:
【部门】
【摘要】据1991年10月底的统计,厦门市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89家,投资总额11.41亿美,其中台商投资合同金额10.44亿美元,台商投资企业数占厦门持区十年批准兴办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42.41%;台商投资额占厦门特区10年吸收外商投资合同总金额的42.1%。已建成投产的台资企业200多家,实际投入使用的台资达3亿多美元。台商在厦门特区的投资90%以上为生产型企业,结构比较合理,投资形式以独资为主,台商独资企业占全市台商投资企业的70%以上。许多企业合同投资期都在20年以上,最长达70年。由于不少企业部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所以台资
【关键词】特区经济 台商投资企业 厦门特区 十年 企业合同 生产型企业 独资企业 经济发展 国内航线 港口吞吐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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