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行为与混合业务确认及分析
2008-04-15分类号:F275
【部门】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摘要】一、视同销售行为的确认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
【关键词】视同销售 委托加工 货物分配 应税项目 条例实施细则 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于非 应交税费 职工薪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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