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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应收票据贴现会计处理

2007-02-10分类号:F275

【作者】彭晓红  
【部门】培正学院  
【摘要】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后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便获得所需资金。“贴现”是指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贴现利息,扣除其他相关的手续费后,将余额付给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可见,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
【关键词】应收票据贴现  企业融通资金  贴现利息  融资行为  资金短缺  票据转让  贴现息  短期借款  到期日  财务费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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