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回收期法的探讨
2007-01-30分类号:F275
【部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所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所
【摘要】按照财务理论的规范性分析,投资回收期法只能作为投资决策的辅助性方法,但调查研究发现,许多企业在现实投资决策中将回收期法作为主要的决策方法。此悖论主要是由理论分析中关于决策者的“理性人”假设和决策目标与现实情况不完全一致所引起的。因此,实际应用时,要对不同类型的项目、不同行业以及不同性质的公司进行具体考虑,当项目后期现金流量很难把握或以流动性最大作为暂时的决策目标时,可以考虑将回收期法作为主要的投资决策方法。
【关键词】投资回收期法 投资决策 财务理论 现金流量 财务管理理论 净现值法 决策目标 股东财富最大化 决策方法 理论分析
【基金】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所资助项目(项目编号:B16N7050580);; 华南理工大学风险投资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B16N8050040)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理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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