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与使用
1992-12-26分类号:
【部门】
【摘要】国家财政部1992年6月24日颁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在该《规定》第三十七条中再次强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企业董事会在确定这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比例时往往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大,至使某些企业在召开董事会时产生较大的意见分歧。
【关键词】提取比例 财务管理 意见分歧 财务成果 可分配利润 税后利润 储备基金 职工住房 个人意见 七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外国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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