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交易中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005-02-20分类号:F275
【部门】贵州省税务学校 贵州 遵义 563000
【摘要】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经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非货币性交易在会计核算中不确认收入,只确认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及相关损益,税法则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就此,文章分析了非货币性交易在不涉及补价这两种情况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非货币性交易 增值税 不补价 补价 会计处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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