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制公司机关构造下公司财务监督的研究
2003-10-30分类号:F275
【部门】河海大学国际工商学院 江苏 常州 213022
【摘要】在我国二元制公司机关构造下,由于制度安排的缺陷,致使公司监事会监督职能弱化。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领导审计委员会,实行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模式,应是我国目前情况下公司财务监督的现实选择。两个主体同设,需区分二者在财务监督方面的差异,明确它们各自的侧重点,并应使二者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做到相互协调,以发挥出监控的合力。
【关键词】二元制 公司机关构造 财务监督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