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学教育的职业化与人文化
1998-05-30分类号:G648.2
【部门】厦门大学法律系
【摘要】本文的讨论基于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以及人类生活对高等法学教育的要求。一、职业化高等法学教育的功能之一是法律职业阶层的再生产。本文将这一功能称为职业化。法律职业阶层指的是社会职业分工格局中专门并直接参与法律运作的从业者的集合体,包括立法者、法官、检...
【关键词】高等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 法学教师 人文精神 研究生教育 分工格局 经济生活 法律正义 人类法律 法律传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