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职工股股权
2003-05-20分类号:F271
【部门】华南农业大学法律系 暨南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510642 广东广州510600
【摘要】职工持股立法对职工持股制度有效激励机制的建立具有制度上的保障和调控功能。从对西方国家职工股股权立法的比较研究 ,可以看出职工股的股权设置是影响职工持股激励功能实现的重要因素。我国在立法上应当建立异于普通股的机制 ,保证职工股股利分配请求权、有效的投票权和有条件的转让权 ,以实现职工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参与和职工利益的保护 ,从而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职工股 股利分配请求权 投票表决权 股份转让权
【基金】广东省高教厅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480 0 -F990 3 2 )
【所属期刊栏目】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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