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年薪制应“缓期执行”
2005-01-30分类号:F244
【部门】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国企实行的改革,都仅仅是围绕国企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改革,国企产权的核心问题——所有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笔者认为,在国企产权的核心问题——所有权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前提下,在全国范围内仓促实行国企年薪制会给今后国企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带来很多隐患。目前实行年薪制是弊大于利。
		【关键词】国企改革  年薪制  产权  人力资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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