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职业公共事务管理权的分配与制衡——一种分析框架
2005-04-30分类号:F233
【部门】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江西九江332005 广东广州510275
【摘要】本文认为,政府和协会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监管权是一种公共事务管理权。政府和协会监管权分配状况及其变化受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影响。不同国家的内生变量与外生变量不同时,政府与协会的权力分配格局——即监管模式也会有所差异。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监管权的分配与制衡,政府与协会之间应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在借鉴国际经验时,重点是监管内容和方法,而不是监管模式。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公共事务所管理权 权力分配与制衡 分析框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学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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