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确认与计量统一性刍议——基于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合并商誉的处理
2008-02-15分类号:F233
【部门】山东东营职业学院总务处 山东东营257001
【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商誉的确认、计量、减值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实现了对商誉界定的突破。但对商誉按其来源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其实质相同却采用不同的确认和计量方法,造成的会计信息披露真实性遭到质疑。为减少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外购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已在现实中得以应用,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未能应用,本文对商誉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分析,认为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有其现实可行性和必要性,应对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的基于统一的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
【关键词】商誉 自创商誉 外购商誉 确认 计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学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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