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企业社会保险费用会计处理
2008-06-10分类号:F233
【部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一、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现行会计处理模式新《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应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用 养老保险费 职工薪酬 保险经办机构 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应付福利费 应付工资 税前列支 二级科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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