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CPA考试《税法》要点详解
2008-07-10分类号:F233
【部门】首都经贸大学
【摘要】一、增值税出口退税及会计处理(一)"免、抵、退"办法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关键词】自产货物 CPA考试 《税法》 进项税额 出口产品 纳税人销售 销项税额 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抵退税 计税价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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