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业务委托方发出商品返货的会计及纳税处理
2007-05-10分类号:F231
【部门】辽东学院
【摘要】某蜡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鞋油为主的中韩合资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固体鞋油、液体鞋油等民用产品。该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主要通过省内各家超市及其他商业企业代销。2006年2月,笔者所在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受该公司委托,对该公司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其中2005年4月份的一笔业务如下:该业务的凭证号为56#,摘要栏注明“发出商品返货”,
【关键词】纳税处理 固体鞋油 委托方 代销清单 税务师事务所 所得税汇算 销项税额 受托方 进货退出 税务机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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