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现有能力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分析
2007-01-25分类号:F204
【部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杭州310058 杭州310058
【摘要】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性不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同,国家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也应该不同。按照知识产权领域重要性-能力分析矩阵,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可分为四个部分:强势重点领域、弱势重点领域、弱势一般领域和强势一般领域,根据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应分别采取进攻战略、突围战略、防御战略和发展战略。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 创造能力 知识产权领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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