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行业自律下的维度分析
2010-09-10分类号:F203
【部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是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所架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真正落实《食品安全法》就监管体制所做的安排,需要从制度上强化食品行业组织的自治功能,完善食品行业自律监管机制,从而真正实现以行业自律监管弥补政府监管失灵的预期功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率,并推动食品安全立法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食品安全自律监管 行业协会 行业组织自治权 自律
【基金】陕西省教育厅项目“陕西省食品安全执法问题研究”(09JK264)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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