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分析
2006-02-20分类号:F127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城乡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 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区域经济合作本质上是一系列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的统一。我国区域经济合作要重视区域经济合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的建设,并加强区域合作实施机制的建设,建立有序的区域经济竞争与合作秩序。同时,必须依靠市场机制巩固区域合作的微观基础,降低区域间政府参与区域合作的经营成本和阻滞成本,从而不断拓展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广度和范围,实现国内统一市场建设的目标。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 制度安排 利益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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