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协调的自然过程与政府调节
2010-09-15分类号:F127
【部门】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
【摘要】本文将不协调定义成一个主观判断,认为它是一个综合效率、公平和环境贡献的共识,其状态与趋势对社会运行成本产生巨大影响并由此来减少不协调。协调既是一个自然过程,也是一个政府调节过程,市场的自然调节是否能够发挥作用,取决于边际报酬的递增性或递减性。从长期看,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是持久作用规律,但边际收益递增规律正在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发挥作用,并推迟了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到来。时间过长和程度过高的不协调会导致人们的福利下降,从而需要政府对区域不协调进行调节,主要方法是转移支付制度、区域均衡的国家政策导向和与国家宏观
【关键词】区域经济 协调 不均衡 政府调节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构建中国特色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研究”(项目编号为07AJL009),主持人为胡军、覃成林
【所属期刊栏目】产经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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