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国际法律制度及我国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比较分析
2007-05-15分类号:D996;D922.2
【部门】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目前我国正在开始申请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立法上存在缺陷,研究修正并发展我国政府采购法律的调整范围是一项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工作。本文对比政府采购国际法律制度,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相关问题,并提出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发展方向:从采购项目的角度出发,设定规范的主体和统一的门槛,制定明确的标准来衡量相应的采购项目是否应该纳入到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之中,使之与我国《招投标法》内容保持一致性,并逐步与GPA、《示范法》等国际政府采购规则有效趋同。
【关键词】政府采购 国际法律制度 适用范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学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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