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中预期违约制度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2004-08-28分类号:D99;D923.6
【部门】杭州商学院法学院
【摘要】我国的《合同法》没有确立完整的预期违约制度,只是在条款中作出了一些相应的零碎的规则。如何制订预期违约制度?笔者通过《公约》与《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比较,说明《公约》既吸收英美法预期违约制度的精华,又采纳了大陆法系的一些规则。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这对于我国立法是一个启示。
【关键词】预期违约 公约 英美法 比较 合同法 启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