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共体法的特征看欧盟主体资格的演进
2007-01-20分类号:D99
【部门】河南财经学院法学院 河南郑州450011
【摘要】欧盟成立前欧共体立法已具备三个特性,即直接效力原则、优先原则及先占原则,在欧盟成立后,其立法又具有了新的特性即从属原则。论述了欧盟立法的上述特性,试图证明欧盟主体资格演进的格局是从一体化组织向联盟国家迈进。
【关键词】欧共体法 直接效力原则 优先原则 先占原则 从属原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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