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顿公司案”对我国APA制度改革的启示
2013-12-09分类号:D971.2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2013年6月,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对"伊顿公司案"(Eaton Corporation v.Commissioner)做出判决:倾向性地支持了美国国内收入局的请求。作为美国最新的有关预约定价安排的案件,其判决结果无疑将对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和实践产生深刻影响。该案受到了美国税务管理机构、司法机构、纳税人及税务执业者的特别关注。作为他山之石,"伊顿公司案"涉及的预约定价安排的法律特性、纠纷举证责任、纳税人权利保护、信息披露操作及司法正义,对我国完善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预约定价安排 伊顿公司案 行政优益权 纳税人举证 法律救济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资助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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