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刑事抗诉制度
2008-11-15分类号:D926.3;D925.2
【部门】重庆市开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审判监督程序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时,依照法律监督职能,向法院作出对案件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请求。本质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表现形式是检察院向法院作出诉讼请求。目前,审判监督程序刑事抗诉面临内部抗诉标准模糊、外部法院存在案件请示制度的双重影响,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等,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抗诉 困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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