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司法制度改革的契机与展望——以税务法院为中心
2015-10-09分类号:D926.2
【部门】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的税务司法落后于税收立法和执法,是整个税收法治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税务司法制度改革应当注重财税体制与司法体制协同创新,以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为契机,坚持税务司法专门化的理念,逐步设立专门的税务法院来保障纳税人获得充分和便利的司法救济。
【关键词】税务司法制度改革 税务法院 税务司法专门化
【基金】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国家治理视角下的税收法定研究”(2015KYQ04)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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