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简易程序救济举措的理性思考——基于我国检察体制创新的分析
2008-11-15分类号:D925.2
【部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有其积极意义,但亦存在程序不公及实体认识错误之不足。英美法系国家严格限制检察机关的上诉及再审程序启动权。大陆法系及混合模式的意、日等国家检察机关于刑事简易程序救济举措较为具体和完善,可以作为我国检察制度的有益借鉴。
【关键词】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 救济措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