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解除制度的体系性解释
2014-07-06分类号:D923.6
【部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旅游法》中的旅游合同解除制度,须结合《合同法》上的解除制度进行体系性解释。旅游合同的一般法定解除权应包括《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旅游法》第67条的"不可避免事件",存在解释的空间。《旅游法》虽未明确旅游者的任意解除权,但无论是从合同性质路径还是合同具体内容导出合同义务路径,《旅游法》第65条都应被解释为旅游者任意解除权的依据。而旅游经营者的法定解除权,应秉持立法宗旨及旅游特性,对传染病、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社会公德、违法活动等用语进行限定解释。在旅游合同解除效果上,应考虑到未履行部分费用、返程费用、
【关键词】旅游合同 法定解除 解除效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旅游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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