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新加坡条约对我国商标法修改的影响
2009-12-25分类号:D923.43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摘要】商标法新加坡条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商标法领域的最新立法,该条约即将生效。新加坡条约在许多方面对旧有条约作出了修改,体现了商标法的发展方向。新加坡条约承认新型商标,加入电子申请的内容,并对实际使用、商标许可备案、执行业务的期限上作出新的规定。我国已签署了该条约,但尚未递交批准书。我国现正进行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当综合考查新加坡条约所确立的制度对我国商标法的影响,研究加入该条约后实施这些规定的制度措施。
【关键词】新加坡条约 我国商标法 修改 影响
【基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美国及欧盟商标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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