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征收中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
2014-09-22分类号:D923.2;F301.1
【部门】合肥师范学院  
		【摘要】我国现行国家层面立法对宅基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没有规定。实践中各地对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予以征收补偿做法不一,并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利益。建议: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土地出让金为基础制定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对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形成的宅基地应本着尊重历史与事实原则进行补偿;在房屋安置、自拆重建等非货币补偿中要注意补偿宅基地使用权的损失。
		【关键词】土地征收  宅基地使用权  补偿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1CFX021)
		【所属期刊栏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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