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危机与法律纾解——以西北地区为视角
2016-04-20分类号:D922.68
【部门】西北大学法学院
【摘要】农村水环境保护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生存发展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文章认为,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立法存在思维上依附于城市、制度缺失、管理监督机制虚设以及农民水环境权益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应基于公平视角下农村水环境保护的立法理念,健全农村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水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强化农村环境执法,完善农村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机制等,解决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危机与水环境保护立法缺失之间的矛盾。
【关键词】农村 水环境保护 立法
【基金】2010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陕北农村水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0G010)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