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内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2010-06-20分类号:D922.6;F127
【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商法系
【摘要】文章先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进行了简要阐述;其次指出泛珠三角区域内水资源保护既有一般流域资源保护的特点,也有自身流域水资源不合理使用的特点,在水资源使用和保护方面目前只重视区域保护而忽视了流域保护;第三,分析了我国目前水资源保护法律现状,指出问题并阐述了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必要性;第四,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如何对流域水资源进行保护的措施,提出了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可以设置统一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创建完善的流域水资源保护体系;最后,文章指出,泛珠三角区域内流域水资源保护应该和相毗邻的海域水环境
【关键词】泛珠三角区域 水资源立法 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