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探讨——兼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草案)》
2009-03-15分类号:D922.3;D925.7
【部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草案)》的出台使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定位为行政仲裁有开历史倒车之嫌,仲裁行政化也有违仲裁的本质;另一方面,在否定仲裁民事性的同时,又存在大量对诉讼程序简单模仿、抄袭和沿用的条款。应淡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的行政性,尽可能地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法院应当只对仲裁程序进行监督。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仲裁行政化 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程序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3BFX030)“生态保护与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研究”
【所属期刊栏目】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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