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缩水时的股东责任
2008-08-02分类号:D922.291.91
【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依据现行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货币财产,当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知识产权出资股东要承担无过错的补足责任。通过对知识产权出资特点和相关责任理论的分析,本文主张知识产权出资缩水时该知识产权股东仅应承担受限制的过错责任。
【关键词】知识产权出资 股东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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