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保护诉讼机制分析——兼评新《公司法》、《证券法》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诉讼安排
2006-11-30分类号:D922.291.91
【部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陕西杨凌712100 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本文论述了股东代表诉讼和集团诉讼方式,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作用及其缺陷,在肯定我国新《公司法》明确提出股东代表诉讼的重大意义下,提出应该积极引进集团诉讼,使股东代表诉讼和集团诉讼相结合,完善证券市场民事诉讼机制,从而更好得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关键词】股东代表诉讼 集团诉讼 中小股东 公司法 证券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学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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