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
2010-09-10分类号:D922.29
【部门】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摘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和重要保障,而以社会利益为本位、追求社会实质公平正义恰是经济法的本质和永恒的价值追求,两者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和同质性。基于此,文章就如何发挥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出了建立对弱势群体的倾斜性保护制度;强化强势市场主体的社会性责任制度;推行公益诉讼三个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公平正义 和谐社会 经济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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