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和完善旅游者的法律人格维度
2013-08-06分类号:D922.29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旅游法研究中心
【摘要】《旅游法》问世,不仅使旅游者的身份得到了立法文本上的确认,也使得旅游者成为一种在法律依据上适格的法律主体。这意味着,旅游者的法律人格有了初始的建立。继而,《旅游法》即将施行,以旅游者这一法律主体为源头,怎样将其理论与实践予以推进,使其角色真正进入法治化的运转当中,是更加艰巨的重任。
【关键词】旅游法 旅游者需求 法律人格 法律主体 人格维度 法律关系 理论与实践 景区管理 适格 旅游资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旅游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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