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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征收权的定位与反思

2015-09-10分类号:D922.1;F299.21

【作者】赵宸  
【部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征收权的行使有利于促进城市空间布局的改变,推动外延型的城镇化发展。然而,征收权与私人产权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滥用征收权会扭曲城镇化机制,影响经济发展的效率。一般来说,公共用途的概念决定着征收权的行使范围。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当用制度限制征收权的行使,合理使用征收权,推进内涵型城镇化的发展。
【关键词】征收权  公共用途  新型城镇化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地方法治化差异格局与法治中国实现路径研究”(项目号:14BFX005);;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国家征收权的法理学研究——以江苏为例”(项目号:2014SJB111);;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江苏省博士计划”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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