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中经济优势地位的分析
2004-01-25分类号:D912.29
【部门】阜阳师范学院政法系
【摘要】一、经济优势地位的界定 经济优势地位,又称为垄断。对这个概念,各国反垄断法中的说法不尽相同。尽管说法不—,但实际上都是指企业在特定市场上所具有的某种特定程度的支配或控制力量,即在相关的产品市场,地域市场和时间市场上,拥有决定产品产量、价格和销售等各方面的控制能力。对这种控制能力如何界定,各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也各有千秋。我国《反垄断法》至今没有正式出台,但在1999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大纲》中对经济优势地位是这样界定的:一个经营者就某种特定商品市场占有率达到1/2以上的;二个经营
【关键词】时间市场 特定商品 市场占有率 市场支配地位 控制能力 滥用行为 现代经济法 行政性垄断 垄断问题 反限制竞争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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