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与中国行政追偿制度之比较
2007-06-25分类号:D912.1
【部门】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广东东莞523106 广东东莞523106 广东东莞523106
【摘要】我国行政追偿制度建立已有时日,但基本停留在法律层面,现实中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其主要原因就是理论研究的相对薄弱。文章通过对中法两国的行政追偿制度的比较,总结出法国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从程序设计、明确抗辩权和提供救济路径等方面提出我国当前应当变革之举,以期促进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中法 行政追偿 程序 抗辩权 申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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