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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自由概念与宪政

2003-12-20分类号:D081

【作者】龙长安
【部门】桂林工学院管理学院
【摘要】关于自由长久以来有着许许多多的解说,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家柏林关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两种自由概念的提出,无疑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分别回答了“谁治理我?”和“我被治理的程度如何?”这两个问题。前者建立起民主政治,肯定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必须受人民监督。后者则以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底线,对政治权力的范围作了限定。两种自由概念对立统一的关系对于宪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消极自由  自由主义思想  权利和自由  贡斯当  政治自由  代议制政府  社会契约  个人自由  政治生活  人民监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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